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6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召开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
记日 2024 年 11 月 4 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 100 号绿地中央广场 10 幢 24 层浙江
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8、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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