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6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
“洁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6.80元/股
2、调整后“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6.68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11月29日
4、本次调整可转债价格不涉及暂停转股事项
一、关于“洁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及调整依据
2024 年 11 月 11 日,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
以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430,911,905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已回购股份4,957,50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后的总股本 425,954,405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51,114,528.60
元(含税)(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现有总股本为430,912,639股。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公司将以现有总股本 430,912,639股剔除已回购份股4,957,500股后的股425,955,13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合计分红总金额51,114,616.68元(含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3 号”文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 万
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600 万张,按面值发行。根据《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格为 P0,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0 +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P0-D;
三项同时进行时:P=(P0-D+A×K)/(1+N+K)。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方式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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