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四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6
第一节 股 东...... 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8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0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13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 董事会......21
第一节 董事......21
第二节 董事会......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9
第七章 监事会......31
第一节 监事......31
第二节 监事会 ......3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3
第二节 内部审计......3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37
第一节 通知 ......37
第二节 公告 ......3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0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2
第十二章 附则......4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原海南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通过原海南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601007477597794。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 股,
于 2017 年 4 月 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inan Drinda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海口市南海大道 168 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邮政编码:57021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855.6116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为本,持续创新,为用户着想,对社会
负责,坚持科技兴业,以先进的科学管理与灵活的经营方针相结合,提高企业竞争力,广泛开拓市场,确保公司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收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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