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7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5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6 日
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郑彤主持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2 人,代表股份 58,087,29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5.54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1,803,8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2.78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0 人,代表股份 6,283,4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763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0 人,代表股份 6,283,42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0 人,代表股份 6,283,4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7630%。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茆晓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7,888,847 股
该议案表决通过,茆晓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候选人:选举马树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7,863,841 股
该议案表决通过,马树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茆晓颖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084,982 股
该议案表决通过,茆晓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候选人:选举马树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059,976 股
该议案表决通过,马树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杜莉莉、张天慧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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