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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1 18:22:58 股吧网页版
钧达股份:关于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2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142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64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9.6590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8%。

2、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为 74.244 元/份。

3、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行权条件的 264 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9.6590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74.244 元/份,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 年 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7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 2023
年 10 月 1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2.8120 万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74.99 元/份。公司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对应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可行权期对应解锁比例分别为50%、
50%。公司已完成 2023 年第二期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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