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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1 16:50:07 股吧网页版
香山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2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香山股份”)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4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201,000股新股。公司以询价方式最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1,405,6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77.08元,扣除保荐承销机构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0,944,852.7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055,124.31元。2022年4月18日募集资金净额已划拨至公司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4月18日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2]21009290069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8,674.33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投入6,524.3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5,198.6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761.52万元(其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1,260.42万元,已扣除的手续费1.09万元,已扣除收益投入项目金额204.68万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23,706.88万元。(注:尾数不相等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8月21日和2023年9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同意变更“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上海群英均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悦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11月,公司、均悦能源、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均悦能源及其子公司、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此后,公司对“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原专户进行了注销。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开户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账户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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