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0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0 日
上午 9:15 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9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 5 号第 1-9 栋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1.00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 √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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