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24-099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专项贷
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注销并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5.1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5日、2024年
11月15日、2024年11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2024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回购报告书》(2024-09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
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10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29.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01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2,997,989.00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