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7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宇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1,270.9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025.8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7,245.06 万元,
已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用
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金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已投入募
额 投入 集资金金额
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 山东弘宇精机股
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 份有限公司 35,000 17,245.06 0
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未能如期投入原因
募集资金到位后,2018 年受中美贸易战影响,给公司产品的进口替代及开
拓国际市场的策略造成一定影响;2020 年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加剧了行业不确定性;2022 年俄乌战争等全球环境进一步动荡至今,前述多因素导致大马力产品
市场的发展及增长速度不及预期。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 年我国规模以上
企业大中型拖拉机产量 40 万台,同比下降 2.8%;2023 年大中型拖拉机产量 38
万台,同比下降 7.2%;直至 2024 年大马力拖拉机市场触底反弹。
公司“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金额大。为了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公司一直在关注相关环境因素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的影响,试图在相关不利因素消除、大马力产品市场明朗后确定该募投项目是否继续实施。因此,“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一直处于暂缓推进状态,尚未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公司虽然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前述大马力新建项目,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利用自有资金投入加工及装配产线设备的现代化更新提升、大马力及电动化提升器研发项目,公司大马力产品的产能及产品质量也有了较高提升,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市场的需求。
(二)募集资金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2018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长建设周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新论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暂缓实施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日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目前的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07,016,294.28 元,其中,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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