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58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变更前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后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的需要,为充分保障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询价采购,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3.公司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225人,注册会计师136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人。
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35,481.21万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鹏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史莉莉女士,202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0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乐意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07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
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存在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罚处理 事由及处理处罚
序号 姓名 处罚处理日期 实施单位
类型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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