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
2024 年 08 月
目 录
项 目 页 次
财务报表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92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在广东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02 年 4 月 3 日经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91440400737568573N。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
司总部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 31 号 2 单元 21 层。
本公司前身为原珠海赛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4 年 12 月在该公司基础上改组为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 31 号 2 单元 21 层
总部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 31 号 2 单元 21 层
主要经营活动: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的生产、销售和研发。饮料、化妆品生产、销
售;营养和保健食品生产、销售。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批
准。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
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出售费用后的
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
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
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三、17、附注三、20、附注三、21 和附注三、
26。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半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
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项在建工程占总资产 1%以上且金额大于 500 万元
重要的应付账款 单项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总额 10%以上且金额大于 500 万元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单项资本化研发项目金额占资本化项目总额 10%以上且金额
大于 500 万
重要的投资活动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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