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10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预计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其中包含对
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上述担保主要用于子公司融资、授信或业务发展需要,风险相对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为保证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在 2024 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时提供累计不超过 11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该等担保额度包含截至公告作出之日,公司为相关子公司已提供并尚未解除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担保审议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担保额度可以在已审议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详细情况见 2024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一)担保事项一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铭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铭普”)向江西广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公司全额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事项二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铭庆”)和湖北铭普光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铭普”)作为联合承租人与科学城(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租赁期限为 2 年,承租人以融资租赁标的为本业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公司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分别为东莞铭庆和湖北铭普提供本金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和 3,90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江西铭普、东莞铭庆和湖北铭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一
1、债权人:江西广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西铭普电子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所有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6、保证期间:三年,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时起至到期之次日起计算。借款分批到期的,自最后一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计算。
(二)担保事项二
1、债权人:科学城(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湖北铭普光通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额度及范围:本合同最高额债权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提前终止损失金、损害赔偿金、保证金、名义货价、保险费用、承租人履行主合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财产保全责任险)、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律师费、因清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及租赁物取回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费用等)等费用。如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或因国家税率调整影响到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则保证的范围还包括因该变化或调整而相应调整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承租人履行债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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