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于 2024 年 8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虢晓彬、高敏、朱会东和谷科已回避表决。
(二)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网址(www.e-tecsun.com)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
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四)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虢晓彬、高敏、朱会东和谷科在董事会审议时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虢晓彬、张颖、朱会东和谷科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关联监事李来燕在监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虢晓彬、张颖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原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康思斯、岑枭等 1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9.41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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