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9 19:17:08 股吧网页版
集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0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下午 14:30 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 62 号 C 座三楼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3、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数量为 10,391,413 股,占目前总股本的 2.61%。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则库存股数量将减少 1,090,406 股,减少后的库存股份数量为 9,301,007 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同,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部分已回购的股份合计 845,123 股予以注销,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本次股份注销完毕并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398,845,123
股减少至 398,000,000 股,注册资本将从 398,845,123 元整减少至 398,000,000
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2024-067)。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6.13 元/股
(含)。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6.13 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
量约为 3,262,643 股至 6,525,285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的 0.82%至
1.6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是在考虑到公司目前资金情况的基础下拟定的,公司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本议案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2024-068)。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