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4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邹珍凡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珈宜女士、副总经理胡亚飞先生、副总经理杨琦明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邹珍凡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珈宜女士、副总经理胡亚飞先生、副总经理杨琦明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增持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截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增持主体累计
增持公司股份 1,244,9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2%,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5,353,387.8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收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董
事兼总经理邹珍凡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珈宜女士、副总经理胡亚飞先生、副总经理杨琦明先生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邹珍凡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珈宜女士、副总经理胡亚飞先生、副总经理杨琦明先生。
2、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3、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含),不高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 本次拟 增持股份的
金额下限(万元) 金额上 限(万元)
1 邹榛夫 董事长 350 500
2 邹珍凡 董事兼总经理 250 400
3 吴珈宜 副总经理兼董事 150 200
会秘书
4 胡亚飞 副总经理 150 200
5 杨琦明 副总经理 100 200
合计 - 1,000 1,500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增持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5、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
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7、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8、本次增持并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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