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2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8.57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26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暂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
二、签署股票回购专项借款合同概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署了《对公股票回购/增持业务专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专项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3、借款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4、借款期限:36 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
5、借款用途:专项用于证券代码 002909.SZ 股票回购,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不得用于置换前期回购资金
《专项借款合同》的签署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融资支持,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方案。本次股票回购专项借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的《对公股票回购/增持业务专项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一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