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8 19:25:09 股吧网页版
中新赛克: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不
超过人民币6亿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董事:

肖幼美 周成柱 乐宏伟

2024年8月2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