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7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5-007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赛西威”)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 2025 年 3 月末前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
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完成时间的承诺,最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439,880.00 万元,并假设
发行价为 93.52 元/股(即假设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定价基准日,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80%为 93.52 元/股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
47,035,928 股(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仅为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为准),同时本测算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5、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公司 2024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140,680.70 万元(未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4,831.25 万元(未经审计)。假设 2024 年第四季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前三季度的平均值,即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7,574.2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3,108.33 万元。假设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2024 年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 15%和增长 30%三种情况分别进行测算。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554,959,434 股为测算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解锁及稀释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7、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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