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2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汉玲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 2024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于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 2024 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的情况,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以 2024 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当时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
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公司 2024 年能够持续盈利、满足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现金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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