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6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4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二)15:00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 日 9:15—9:
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期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7 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 66 号 107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议案 1 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议案 1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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