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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0 15:49:10 股吧网页版
长城证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2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时间: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重要事项提示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7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77 号文注册公
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债券全称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 长城04”;品种二债券全称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2 长城 05”。本期债券发行规模
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不超过
2,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股东权
益合计为 200.79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 195.43 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2.68%(资产合计、负债合计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3.25%(资产合计、负债合计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4.20 亿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
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92 亿元、15.02 亿元和 17.66 亿元的平均
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 2 年;品种二期限为 3
年。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询价区间为 2.85%-3.85%,品种二的询价区间为
2.95%-3.9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T-1 日)向投资者
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
将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T-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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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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