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增信措施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评级结果: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7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77 号注册批复,
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发行为以上注册批复项下的第一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含 20 亿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 200.79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合计为 195.43 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2.68%(资产合计、负债合计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3.25%(资产合计、负债合计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4.20亿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92 亿元、
15.02 亿元和 17.66 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
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评级情况
本次债券封卷时未进行主体及债项评级安排,使用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2]944 号)中的主体评级相关信息,评级报告中债项评级信息与本次发行无关。本期债券增加主体及债项评级安排,本期债券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
中诚信国际对本期债券的主体评级为 AAA,债项评级为 AAA,在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一年)内,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等情况。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国际关注到,随着国内证券行业加速对外开放、放宽混业经营的限制以及越来越多的券商通过上市、收购兼并的方式增强自身实力,公司面临来自境内外券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竞争;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的波动性对公司经营稳定性及持续盈利能力构成一定压力,2022 年以来受 A 股市场剧烈波动影响,公司盈利受到冲击;债务规模增速较快,且短期债务占比较高,未来存在一定的集中偿付压力,对流动性管理带来挑战。
三、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 2 年;品种二期限为 3 年。本期
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四、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发行时,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或无法履行,进而对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90 亿元、
-47.66 亿元、-12.29 亿元和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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