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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30 18:17:14 股吧网页版
日丰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31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股份”或“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16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 2024 年 8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上述提案中议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 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第五届监事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8 月 19 日(星期一)(9:00-12:0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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