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丰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2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8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该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先生。在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就景持有公司 235,815,42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1.6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投资者可免于发出要约,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冯就景先生发行股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六十三条关于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冯就景先生免于发出收购要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