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0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4-110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 207 号北大青鸟楼 A 座四层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1.00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3.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00 关于取消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
二个与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获授权益暨注销股
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议案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议案二已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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