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6
证券代码:002967 证券简称:广电计量 公告编号:2025-002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回购股份 22,858,144 股不参与公司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本次实际分红的总金额为 140,096,925.50 元,以公司总股本 583,245,846 股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即分红总额/总股本)为 2.402021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02021。
公司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只确定了分配比例,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权益分派。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2,858,144 股后的 560,387,702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0,096,925.50元。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2,858,144 股后的 560,387,7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目前处于回购实施期间,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35 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08*****132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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