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1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83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
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前次综合授信
额度的授权期限届满即 2025 年 5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保函、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前次授
权期限届满即 2025 年 1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前次自有资金理财授权期限届满即 2025 年 1 月19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 8,000 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业务开展期限为自前
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届满即 2025 年 1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
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审批有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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