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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7 19:48:25 股吧网页版
侨银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2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启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各方面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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