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杰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21〕1254 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260,000 张,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26,000,000.00 元,期限 6
年。
截至2021年11月23日止,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5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516,250,000.00元。另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97,104.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4,252,895.2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3-67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消费电子智能制造设备建设项目 41,284.81 29,600.00
2 半导体自动化检测设备建设项目 10,546.82 8,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66,831.63 52,6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上述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
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该项投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
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方式
主要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以及进行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方式的短期现金管
理。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
投资标的信托产品。其中,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2)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5)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须及时报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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