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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3 21:29:06 股吧网页版
瑞玛精密: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4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问题 1 ...... 3

问题 2 ...... 79

其他问题: ...... 138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4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作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玛精密”“公司”或“发行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次问询函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本次问询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说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用简称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回复所用的字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问题 1

申报材料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8,000 万元,其中 35,914 万元拟用于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23,053 万元拟用于座椅系统集成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9,033 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一实施主体为发行人非全资子公司普莱德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德(苏州)),普莱德(苏州)由发行人及其参股公司 Pneuride Limited(以下简称普拉尼德)合资设立。根据申报资料,2023 年 12 月,普莱德(苏州)与普拉尼德签署《技术转让及合作开发协议》,约定普莱德(苏州)向普拉尼德购买空气悬架系统领域的专有技术和专业知识相关的全部文档、培训及经验并进行合作开发。普莱德(苏州)存在与普拉尼德合资购买专有技术的情形。项目一建设所需资金拟由发行人以股东借款或增资的形式向普莱德(苏州)投入,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后续由各方协商确定并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项目一总投资额由 8,000 万元调增至 43,914 万元,建设期为45 个月,建成并完全达产后,预计将形成年产空气弹簧总成 160 万只、空气供给单元 40 万只等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的生产能力,预计达产年营业收入约为 142,000.00 万元、达产年净利润约为 13,180.75万元。目前,空气悬架已形成广泛认知,但装配量不高。报告期末,普莱德(苏州)已成为国内某高端品牌车企新平台项目空气悬架系统的前后空气弹簧总成产品的定点供应商。项目二建设期为 33 个月,
建成并完全达产后,预计将形成年产座椅集成系统及部件共 445 万件的生产能力,预计达产年营业收入约为 40,800.00 万元、达产年净利润约为 2,457.11 万元。发行人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普莱德(苏州),以及部分其他控股子公司存在资质已到期或将于一年内到期情形,相关资质包括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等。

根据申报材料,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过程中存在两次延期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的情形,其中“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 27,953.52万元。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中“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部分显示,“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资金额为 21,013.10 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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