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2 18:11:10 股吧网页版
中天精装: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5%以上股东被动稀释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4-111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

公司 5%以上股东被动稀释降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天精装”)于 2024年12月2日收到公司股东宿迁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安”)、张安先生及云虎(海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虎科技”)的通知,其股份协议转让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同时,因公司可转债转股,云虎科技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5%以下。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中天安、张安先生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与云虎科技签署了《宿迁
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张安与云虎(海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中天安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云虎科技转让其持有的中天精装 7,404,594 股股份、张安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云虎科技转让其持有的中天精装1,681,000 股股份,中天安及张安先生合计转让持有的中天精装股份为 9,085,594
股股份(占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的 5.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宜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29 日,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前后,交易各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变动 变动方式 股东 (注 1) (注 2)

时间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中天安 39,344,973 21.65 31,940,379 16.37

2024 年 协议转让/可 张安 6,724,000 3.70 5,043,000 2.58

10月10 转债转股被

日 动稀释 合计 46,068,973 25.35 36,983,379 18.96

云虎科技 0 0.00 9,085,594 4.66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总股本按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81,711,861 股为基
数计算;

注 2:本次权益变动后总股本按过户完成登记之日即 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
195,087,935 股为基数计算。

三、公司 5%以上股东被动稀释降至 5%以下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自 2022 年 8 月 29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至 195,087,935 股,导致云虎科技
在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其拟受让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因而过户完成后 其持股比例低于 5%。

本次权益变动前,云虎科技拟持有公司股份 9,085,594 股,占权益变动前截
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的 5.00%;本次权益变动后,云虎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不变,占权益变动后即过户登记完成之日(2024 年 11 月 29 日)总股本的
4.66%。具体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