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壶化”)与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天宁工会”)签署《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框架协议”),公司拟以自筹资金收购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宁公司”)不低于 51%的股权。
2、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最终实施与否和实施进度均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收购的最终交易价格,将参考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由双方协商确定。待双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签订正式协议。
4、目前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尚处于筹划阶段,在公司未完成审批程序、未实施完成股权转让事项之前,该筹划活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本次收购框架协议概述
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与天宁工会签署了《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框架协议》,公司拟以自筹资金收购天宁公司不低于 51%的股权。
本次收购的最终交易价格,将参考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由双方协商确定。待双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签订正式协议。
本次协议签署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组织名称: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注册地:井陉县秀林镇南横口
3、法定代表人:樊振林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130121MC0937032U
5、有效期:2029 年 10 月 31 日
6、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7、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1104620888T
3、注册资本:5542.8387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侯彦海
5、营业期限:1996-11-08 至 2045-11-07
6、住所:井陉县南横口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公司简介: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是国家民用爆破器材定点生产企业,主要生产炸药系列产品,主要品种有胶状乳化炸药、膨化硝胺炸药、混装炸药等,核定年生产能力 3.6 万吨。
9、股东情况:天宁工会持股 99.23%,井陉县财政局持股 0.77%。
10、交易标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交易标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收购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河北天宁化工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乙方: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方式:乙方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甲方本次股权转让的份额及比例不低于天宁公司注册资本的 51%。
2、股权转让价格:本次股权转让将依据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为基础,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确定目标公司 100%股权价值,按转让股权比例确定交易价格。
3、订金支付及退还:本协议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人民币捌仟万元作为正式协议的交易订金,正式协议签订后,订金自动转为协议价款。如因甲、乙双方董事会、股东会无法通过本次交易方案等原因,导致本次股权转让终止,甲方应在终止交易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还订金,并支付订金产生的利息。
4、排他条款:本协议签订后启动排他条款,期限为一个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