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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9 18:21:14 股吧网页版
竞业达: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4-
060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9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银桦路 60 号院 6 号楼公司一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曹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 215 人,代表股
份 99,756,2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356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85,592,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78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212 人,代表股份 14,163,7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56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1 人,代表股份 317,6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92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以现场或远程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以现场或远程通讯方式列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9,703,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4%;
反对 3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7%;弃权1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739%;反对 3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4654%;弃权 1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07%。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9,708,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4%;
反对 3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3%;弃权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478%;反对 3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1360%;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6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田雅雄、刘亚楠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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