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4-053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 17 号公司 1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致清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7 人,代表股份63,505,9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634%。其中:
(1)通过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1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62,291,9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96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1,214,0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73%。
(3)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9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5,237,0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5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3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023,0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8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1,21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73%。
7、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总经理和其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497,1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反对 8,3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28,29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1%;反对 8,3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3%;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不实施送
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4,000,000 股,
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600,000.00 元(含税)。加上半年度派发现金红利 36,400,000.00 元,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拟现金分红比例为 92.89%(以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回购股份注销等致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