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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4 20:03:10 股吧网页版
振邦智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邦智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振邦智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09 号)核准,振邦智能首次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4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1.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5,9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5,763,773.5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0,186,226.42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出具了《深圳市振邦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64 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原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中金公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并和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中国银行深圳
机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拟延期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拟延期的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 募集资金累计
额 额(未经审计) 投入进度

1 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 41,298.97 36,959.57 89.49%
基地项目(一期)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基于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如下: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
资金额(万元) 计可使用状态时间 可使用状态时间

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 41,298.97 2024 年 6 月 2025 年 6 月

项目(一期)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的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光明区的“振为科技园”,该园区是公司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获取的工业用地并进行自建的产业园。公司在土地成交后 2 天内完成所有手续即开工建设,是深圳市首创“拿地即开工”的项目之一,该产业园主体结构已于 2023 年 12 月封顶,现处于外立面工程、室外工程、机电工程等施工阶段。现结合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过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以及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不涉及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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