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管桩”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三和管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5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5,238,095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10.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7.50 元,坐扣
保荐、承销及其他费用(含税金额)人民币 11,499,999.98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
币 988,499,997.52 元,已由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会计师鉴证服务费及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人民币 3,186,954.0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313,043.47 元。
2023 年 8 月 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
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64 号”《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根据《广东三和管桩股份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披露材料,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实际募集资金
号 金额 资金 净额
浙江湖州年产600万米PHC预应
1 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生 54,854.86 49,500.00 48,500.00
产线建设项目
2 江苏泰兴PHC预应力高强度混 46,202.92 40,000.00 40,000.00
凝土管桩生产线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0,500.00 10,500.00 10,031.304347
合计 111,557.78 100,000.00 98,531.304347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江苏泰兴 PHC 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生产线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 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泰兴虹桥工业园区临港产业大道以西,江堤路以东
本项目总投资 46,202.9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本
建设内容 项目将建设生产厂房、办公楼等建筑,购置包括“切断墩头编笼自
动线、端板压裙机、端板拆卸作业台、自动合模机”等在内的先进
管桩生产设备,建设管桩生产线。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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