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5-28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2年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广核集团”)作为主发起人已于2014年3月发起设立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电力”),中国广核集团将部分核电资产及负债重组
进入中广核电力。
中国广核集团作为发行人发行以下尚未到期的企业债(以下简称“目标广核
债”),具体见下表:
发行日期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债券规模 期限
2002年11月11日 02广核债 7108/111019 40亿元 15年
2007年12月20日 07广核债 078087 20亿元 15年
2010年5月12日 10广核债 1080057 25亿元 10年
合计 85亿元
根据重组安排,中国广核集团拟将上述尚未到期的目标广核债转予中广核电
力承继,中广核电力承继目标广核债全部权利、义务。截至目前,中国广核集团
与中广核电力已于2014年3月28日签署了《企业债券承继协议》,就目标广核
债转予中广核电力承继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已评定中广核电力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国家开发
银行已书面同意,继续承担对02广核债的担保责任。
由于这次重组事宜涉及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转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中国广核集团定于2014年6月20日召开02广核债的持有人会议,由全体持有
人审议表决02广核债转予中广核电力承继事宜的相关议案。
截至债权登记日(持有人会议召开前三工作日,即2014年6月17日)16:
30止,持有前述02广核债的投资者(包括甲类、乙类和丙类账户)均有权出席
这次会议和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
(二)会议时间:2014年6月20日上午09:00至11:00
(三)会议形式:本次会议采用非现场方式和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