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6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星转债”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12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4 年 8 月 13 日
可转债兑息日:2024 年 8 月 13 日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将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开始
支付自 2023 年 8 月 13 日至 2024 年 8 月 12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2、债券代码:113600
3、债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4、发行日期:2020 年 8 月 13 日
5、发行数量:59,500.00 万元
6、发行面值:100 元/张
7、债券利率:第一年 0.4%、第二年 0.6%、第三年 1%、第四年 1.5%、第五
年 2.5%、第六年 3%。
8、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0 年 8 月
13 日至 2026 年 8 月 12 日。
9、上市日期:2020 年 9 月 11 日
10、初始转股价格:23.85 元/股
11、最新转股价格:10.00 元/股
12、转股期限:2021 年 2 月 19 日至 2026 年 8 月 12 日
13、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 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4、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
稳定;最新评级日期:2024 年 6 月 27 日。
15、担保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份质押担保方式,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以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1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登记、托管、委派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新星转债”第四年付息,计息
期间为 2023 年 8 月 13 日至 2024 年 8 月 12 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1.5%(含
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的“新星转债”兑息金额为 1.5 元人民币(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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