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29 19:37:24 股吧网页版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30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13638 债券简称:台 21 转债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起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始日 期间

113638 台 21 转债 可转债转股复牌 2024/6/5 2024/6/6

“台21转债”调整前转股价格:16.60元/股

“台21转债”调整后转股价格:16.44元/股

“台21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6月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
日)

一、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
向社会公开发行了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2年1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台21转债”,债券代码“113638”,自2022年7月5日起
可转换为公司股票。根据《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有关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则转股价格按相关公式进行调整。

经公司2024年4月3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5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6月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综上,公司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台21转债”的转股价格,符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台21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方式为派送现金股利,故本次转股价格调整适用公式为“P1=P0-D”。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差异化现金分红,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为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0.15909元/股,具体计算方式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根据上述公式:

“台21转债”调整后转股价P1=P0-D=16.60-0.15909=16.44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综上,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台21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16.60元/股调整为16.4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