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3 15:34:42 股吧网页版
艾迪精密关于“艾迪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4


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24-058

转债代码:113644 转债简称:艾迪转债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艾迪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100.48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含税)

回售期: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4年10月17日

回售期内可转债停止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艾迪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 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100,00 0万元。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 变化及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附加回售条款的规定,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艾迪转债”持有人公 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一)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参照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艾迪转债”第三年的票面利率为1.00%,计算天数为175天(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10月7日,算头不算尾),利息为100*1.00%*175/365≈0.48元/张(含税)。即回售价格100.48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艾迪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艾迪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644”,转债简称为“艾迪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

(四)回售价格:100.48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艾迪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4年10月17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艾迪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艾迪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艾迪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风险提示

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48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卖出持有的“艾迪转债”。截至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