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28
证券代码: 01099.HK 证券简称:国药控股
债券代码: 122229 债券简称: 12 国控 01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8 年付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兑付债权登记日: 2018年3月8日
兑付债权停牌日: 2018年3月9日
兑付资金发放日: 2018年3月13日
摘牌日: 2018年3月13日
由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3 年 3 月 13 日完成
发行的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 将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开始支付本期债券自 2017 年 3 月 13 日(以下简称
“起息日”)至 2018 年 3 月 12 日期间的利息并兑付本期债券的本金。 为保证还
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本金及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 债券名称: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2. 债券简称及代码: 债券简称为“ 12国控01” ,债券代码为“ 122229” 。
3. 发行人: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 发行总规模: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为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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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272号核准发行。
7.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54%。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
如公司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
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若公司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
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
另计利息。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证登上
海分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9.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3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3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3年3月13日至2016
年3月13日。
10. 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3月13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3月13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 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8年3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
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6年的3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 信用级别: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3. 上市时间和地点: 本期债券于2013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兑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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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公告》,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4.54%,每手“ 12 国控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兑付为人
民币 1,045.40 元(含税)。
三、 本次付息兑付债权登记日、 付息兑付日
1. 兑付债权登记日: 2018 年 3 月 8 日。
2. 兑付资金发放日: 2018 年 3 月 13 日。
3. 摘牌日: 2018年3月13日。
四、本次付息兑付对象
本次付息兑付对象为截止2018年3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体“ 12国控01”持有人。
五、 兑付、兑息办法
1. 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证登上海分公司”) 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
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
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
券兑付、兑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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