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06
债券简称: 14 武控 01 债券代码: 122340
14 武控 02 债券代码: 136004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发大厦)
2014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18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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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
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武汉三镇实
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控股”或“发行人”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
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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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4 年 10 月 16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4]1076 号”文核准,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控股”或“发行人”)获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14 武控 01 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简
称“14 武控 01” ,代码为 122340。
发行主体: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6.5 亿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初始票面利率为 4.70%;本次债券第三年
末,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将票面利率调整至 4.95%。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
末调整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
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
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
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
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
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
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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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期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4 年 11 月 5 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1 月 5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11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1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7 年 11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
行。
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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