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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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168 证券简称: 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 临2016-063号
债券代码: 122340 债券简称: 14武控01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14 武控 01”
2016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16 年 11 月 4 日
债券付息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
由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于2014
年11月5日发行的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
下简称“ 本期债券” )将于2016年11月7日开始支付自2015年11月5日至2016年11
月4日期间( 以下简称“本年度” )的利息。根据《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
2、债券简称及代码: 债券简称为“ 14武控01”, 代码为122340。
3、发行主体: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 6.5亿元。
5、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4.70%,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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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计息期限: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4年11月5日起至
2019年11月4日止; 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
自2014年11月5日至2017年11月4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4年11月5
日至2019年11月4日;若投资者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4年11月5
日至2017年11月4日。
8、起息日: 2014年11月5日。
9、付息日: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11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7年每年的11月5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 。
10、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1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11月5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
11、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4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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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5年11月5日至2016年11月4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按照《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票面
利率公告》, “ 14武控01” 的票面利率为4.70%,每手“ 14武控01” 面值1000元
派发利息为47.00元(含税)。
三、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 2016年11月4日
2、付息日: 2016年11月7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的对象为截至债权登记日即2016年11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证登上海分公
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 14武控01” 公司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
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
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
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
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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