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1-04-30
重庆市永川区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重庆市永川区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0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本财务报表附注是为了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重庆市永川区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惠通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财务报表的内容,而对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
编制原则、编制方法及报表重要项目的解释和补充说明,是本公司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公司基本情况
重庆市永川区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原永川市人民政府)永府函〔2002〕38号文批准,由原永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
于2002年9月11日在重庆市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9月25日,根据永国资[2008]108
号文,将公司出资人变更为重庆市永川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500383000012461;法定代表人:洪军;注册资本:柒千万元整;实收资本:柒千万元整;注册地:
永川区汇龙大道中段开发区办公楼。股东认缴注册资本额和出资比例为:
认缴注册资本额(元)
投资方 出资比例
重庆
会,由 10 人组成,由出资人委派,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
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
得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销售建筑材料、五金、
百货。
度》及其补充规定编制法定财务报表。
市永川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70,000,000.00 100.00%
治理结构:本公司设董事会,由 7 人组成,由出资人委派人员担任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本公司设监事
组织结构:公司采取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所处行业:本公司属于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投资与管理公司。
经营范围:土地整治,基础设施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专项许可的,在未取得专项许可
之前,不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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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告附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项目重新分类后列报。
制度》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四、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
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4、外币业务及外币报表折算
(1)发生外币交易时的折算方法
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
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处理方法
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外,计入当期损益。
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原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
本公司现金等价物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
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但公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
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了与购建
以历史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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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位币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
“未
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
示。
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但尚
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为入账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下述规定确定受让
的短期投资成本: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
期投
以非货币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为入账成
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支付补价的,按换
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金额。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规定,将以外币表示的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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