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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2-18 09:17:13 股吧网页版
2013年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2-18

债券代码: 124204 债券简称: PR 津城投
2013 年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 2021 年 2 月 1 日, 2013 年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3 年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 增设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议案。 根据《 2013 年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 2013 年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按每张债券 30
元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的, 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若投资者未做登记, 则视为继
续持有债券。
3、 发行人不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4、 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 回售代码: 182107
2、 回售简称: 津城回售
3、 回售登记期: 2021 年 2 月 18 日、 2021 年 2 月 19 日、 2021
年 2 月 22 日。
4、 回售价格: 30 元人民币。 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 即回
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 一手为 10 张)。
5、 回售登记办法: 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回售申报, 当日可以撤单。 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如
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 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 可于次
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 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逾期未
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 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
券。
7、 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8、 回售资金兑付日:2021 年 2 月 26 日。 发行人委托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
兑付。
9、 发行人对本次回售债券不进行转售。
二、 回售资金兑付办法
(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 兑息协议, 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 兑息。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 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 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相关实施事宜以本
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回售资金兑付日 2 个交易日前将
本期债券的回售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
( 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 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回售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 ( 证券公司或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
券回售资金。
三、 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 发行人: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 161 号城投大厦
联系人: 刘海滨
联系电话: 13821469538
2、 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 110 号 7 层
联系人: 何柳
联系电话: 18612432062
3、 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 021-50923505
特此公告。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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