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18
债券代码: 124204 债券简称: PR 津城投
2013 年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 2021 年 2 月 1 日, 2013 年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3 年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 增设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议案。 根据《 2013 年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
记期内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 2013 年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按每张债券 30
元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的, 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若投资者未做登记, 则视为继
续持有债券。
3、 发行人不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4、 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 回售代码: 182107
2、 回售简称: 津城回售
3、 回售登记期: 2021 年 2 月 18 日、 2021 年 2 月 19 日、 2021
年 2 月 22 日。
4、 回售价格: 30 元人民币。 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 即回
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 一手为 10 张)。
5、 回售登记办法: 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回售申报, 当日可以撤单。 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如
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 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 可于次
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 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逾期未
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 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
券。
7、 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8、 回售资金兑付日:2021 年 2 月 26 日。 发行人委托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
兑付。
9、 发行人对本次回售债券不进行转售。
二、 回售资金兑付办法
(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 兑息协议, 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 兑息。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 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 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相关实施事宜以本
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回售资金兑付日 2 个交易日前将
本期债券的回售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
( 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 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回售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 ( 证券公司或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
券回售资金。
三、 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 发行人: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 161 号城投大厦
联系人: 刘海滨
联系电话: 13821469538
2、 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 110 号 7 层
联系人: 何柳
联系电话: 18612432062
3、 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 021-50923505
特此公告。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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