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4
2013年重庆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园区开发建设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发行人2016年度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重庆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
1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作为重庆西部现代物流产
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渝西物流”)的主承销商,按照《国
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
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自于重庆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
公司对外公布的《 重庆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审
计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
向中泰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中泰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
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中泰证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一、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 2013年重庆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
司公司债券。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三)债券期限: 7 年期
(四)债券利率: 7.08%
(五)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
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
(六)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通过协议方式在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营业网点认购的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托管;投资者认购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
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
资者协议发行。
(八)发行对象: 1、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
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
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合格基金账户或A股证
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九)发行期限: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和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发行期限均为自发行首日起3个工作日。
(十)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3年10月18日。
(十一)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0月
18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二)计息期限:自2013年10月18日起至2020年10月17日止。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
条款,在存续期的第3、 4、 5、 6、 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
20%、 20%、 20%、 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
3
随当年兑付的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
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四)付息日: 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五)兑付日: 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
(十七)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八) 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九)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
债券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
(二十)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一)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
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二)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
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2013年重庆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