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4-23
证券代码:002506 112061 证券简称:*ST超日 11超日债 公告编号:2014-038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及债券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
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详见公告2014-028《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重整的
提示性公告》)。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申请
的通知。
2.公司于2014年4月19日发布了《关于变更 2013 年年报及 2014 年一
季度报告披露时间的公告》,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变更为2014年
4月29日。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
1.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因2011年度及2012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根据已发
布的《2013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3,059.03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若公
司2013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ST超日”(证券代码:002506)
将可能自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十五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2.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14年4月3日,本公司接到债权人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毅华公司”)的函,该公司以本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
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
海一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该申请能否被上海一中院受理,
公司是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当公司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的,公司股票将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1)如果上海一中院受理破产重整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
法》的相关规定,若破产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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