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8
2015 年江油鸿飞投资( 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 2015 年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简称“ 15 江油债”)
(二)发行总额: 人民币 11 亿元。
(三)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七年,附分期偿还本金条款。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6.55%。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三
年末开始,逐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当期利
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六)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机构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和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
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七)发行范围及对象: 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
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和在中
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
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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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债券担保: 发行人以自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发行
人提供的抵押资产为 15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土地总面积 1,703.92 亩( 1,135,945.09 平方米),抵押土地使用权的
评估总地价为 233,140.35 万元。
(九)信用级别: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
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十)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债权代理人、 抵押权代理人、 抵押资产监管人: 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简称“兴业银行绵阳支行”) 。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 一) 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 15 江油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向有
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目前,
本期债券已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简称为“15 江油债”,代码为
1580214.IB;同时,本期债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简称为
“ 15 江油债”,代码为 127047.SH。
( 二) 还本付息情况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 每年付息一次,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三年
末开始,逐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当期利息
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9 月
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 当
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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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9 月 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 截至目前,本期债券已于 2017 年 9 月 4 日按期支付当期利息,
不存在违约情形。
(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5 江油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11 亿元人民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将全部用于江油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江油市危旧
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 。具体项目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募集资金使用占比
1
江油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一期) 140,622 60,000 42.67%
2 江油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二期) 112,213 50,000 44.56%
合计 252,835 110,000 43.51%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
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
( 四) 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已按规定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不存在应披
露未披露事项。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发行人公告文件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公告日期 公司公告文件名称
1 2017/4/29 15 江油债: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2 2017/4/29 15 江油债: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
3 2017/6/27 15 江油债:2015 年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跟踪信用
评级报告
4 2017/8/23 15 江油债:2015 年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付息公告
5 2017/8/23 15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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