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29
2015 年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2015 年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简称“15 江油债”)。
(二)发行总额:11 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七年,附分期偿还本金条款。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 6.55%。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算,不计复利。
(五)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三
年末开始,逐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当期利
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六)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机构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和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
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七)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
公司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和在中国
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
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八)债券担保:原担保情况为发行人以自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抵
押担保。发行人提供的抵押资产为 15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
为商住用地,土地总面积 1,703.92 亩(1,135,945.09 平方米),抵押
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总地价为 233,140.35 万元。
发行人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申
请解除对土地权证编号为江国用(2014)第 0600378 号、江国用(2014)
第 0600379 号、江国用(2014)第 0300874 号、江国用(2014)第
0200566 号、江国用(2014)第 0200568 号、江国用(2014)第 0200563
号、江国用(2014)第 0200562 号、江国用(2014)第 0200565 号、
江国用(2014)第 0200564 号、江国用(2014)第 0200567 号和江国
用(2014)第 0200570 号的 11 宗土地使用权抵押。现仍有 4 宗国有
土地使用权为本期债券提供抵押担保。
(九)信用等级: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
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
(十)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债权代理人、抵押权代理人、抵押资产监管人: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简称“兴业银行绵阳支行”)。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 2015 年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
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目前,本期债券已在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上市,简称为 15 江油债,代码为 1580214.IB;同时,本期债
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简称为“PR 江油债”,代码为
127047.SH。
(二)还本付息情况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从第三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七个计息年度分
别逐年偿还本期债券本金的 20%。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9 月 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工作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9
月 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截至 2021 年末,本期债券已于 2021 年 9 月 2 日支付当期利息;并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不存在违约情
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11 亿元人民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全
部用于江油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以及江油市危旧房
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具体项目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规模 使用债券资金 资金使用比例
1 江油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 140,622 60,000 42.67%
目(一期)
2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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