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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1-06
关于2015年第一期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额度、调整期限结构等有关情况的公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4年4月14日以《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河南省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
财金〔2014〕658号)批准我公司发行不超过50亿元公司债券,本
次债券规模分两期发行,第一期25亿元,主要用于河南区域收购及
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根据收购实施情况,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择机发行
第二期25亿元债券,用于河南、辽宁等省相关区域的收购及节能环
保项目。首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期限12年,附设发
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年利率为不超过
基准利率加上4.50%;品种二期限10年,附设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年利率为不超过基准利率加上
4.50%。
前一阶段,我公司根据收购进度、资金需求及债券市场的利率走
势等情况,已经将前期25亿元债券,分为10亿元和15亿元两期发
行完毕。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批复要求,我公司已将前期25亿元公司
债券的发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收购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淘汰落后
产能实施情况向国家发改委报备,并获得发行余下25亿元公司债券
的批准。
根据债券市场利率实际情况及市场资金面情况,我公司拟将剩余
25亿元债券分为15亿元和10亿元两期发行:其中先期发行15亿元,
日后择机再发行10亿元。剩余两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摘
要、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申购与配售办法说明等公告文件亦做相
应更改。
此外,我公司本期发行的2015年第一期(15亿元)天瑞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期限由12年期和10年期两个品种调整为6年期
固定利率债券一个品种(2+2+2),在第2年末和第4年末附发行人上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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